1.电能计量人员接到电量异常、计量不准确、或者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时,应及时到现场检查电能表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,查明故障原因。 2.发现电能表、互感器故障应立即到达现场,立即更换。烧表24h处理完、城区表计(含互感器)故障处理不超过5天,其他地区不超过7天。 3.追退电量处理: 对由于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引起的电量差错,装表班长需要进行追补电量的计算。计量人员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引起的电量差错的时间、原因按有关规定计算追退电量,计算的结果由计量专工签字后,随工作票向下传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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